各投标人:
为保证招标人新院按计划搬迁开业,根据招标人要求,凡投标“普通护理病床”、“ICU病床”以及“中西药柜”的投标人,在按“6.5 投标说明文件”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,务必充分证明投标产品能满足招标人产品质量和时间要求,必要时招标人可能对其产品生产现场或购销合同等进行验证。否则,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报价。
特此公告。
岳阳市正信医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